中國少數(shù)民族經濟文化發(fā)展有限公司:本會依法受理申請人恒豐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煙臺南大街支行與你關于票據(jù)糾紛一案,已經審理終結?,F(xiàn)依法向你公告送達(2024)煙仲字第391號裁決書。自公告之日起經30日視為送達。
煙臺仲裁委員會
中國少數(shù)民族經濟文化發(fā)展有限公司:本會依法受理申請人恒豐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煙臺南大街支行與你關于票據(jù)糾紛一案,已經審理終結?,F(xiàn)依法向你公告送達(2024)煙仲字第391號裁決書。自公告之日起經30日視為送達。
煙臺仲裁委員會
本公告刊登在2025年07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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