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雙芹(公民身份號碼441424197306232857):本院受理原告海德資產(chǎn)管理有限公司訴你金融不良債權追償糾紛一案,現(xiàn)依法向你公告送達本院(2025)粵1424民初4327號起訴狀及證據(jù)副本、應訴通知書、舉證責任通知書、開庭傳票、獨任審理通知書等相關訴訟材料。原告的訴訟請求為:1、請求判決被告向原告償還截止2023年9月20日的本金17289.01元、利息15794.99元;2、請求判決被告支付透支利息5264.5元(計算方式:以17289.01元為基數(shù),按照年化利率18.25%計算自2023年9月20日起至被告實際履行完畢之日止,暫計算至起訴日為5264.5元);3、請求判決被告支付違約金864.45元;以上債權截止起訴日合計39212.95元;4、判令由被告承擔本案全部訴訟費、保全費、公告費。自公告發(fā)出之日起經(jīng)過30日即視為送達。提出答辯狀的期限和舉證的期限為公告期滿后15日內(nèi)。并定于2025年12月10日上午10時整在本院第二審判庭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判決。特此公告
廣東省五華縣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