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玉龍
購物的評價、分享的使用心得、原創(chuàng)的視頻……這些消費者創(chuàng)作的內容上傳到購物、社交、視頻平臺后,知識產權屬于誰?平臺能否單方面剝奪消費者享有的知識產權等權利,強制取得各種使用權和再許可第三方使用的權利?
2022年8月,中國消費者協(xié)會點評消費者反映強烈的十大網絡購物領域不公平格式條款,其中之一就是關于平臺侵犯消費者知識產權的不公平格式條款,消費者購物產生的消費評價等信息屬于消費者的創(chuàng)作內容,平臺單方面剝奪消費者享有的知識產權等權利,強制取得排他使用和再許可第三方使用的權利。
針對上述,消費者有必要增強法律意識。畢竟,一條評價作為創(chuàng)作內容,同樣受到法律保護。例如,消費者在平臺上發(fā)布的評價,如果有授權給平臺的話,平臺當然可以使用,但前提條件是用戶知情,而且平臺還應該給予用戶一個撤回授權的渠道。從這一層面來看,消費者當注重自身知情權的保護,當自身權益受到侵犯時,要勇于依法維權。
對于平臺來講,應履行好法律責任。根據著作權法規(guī)定,著作權許可使用應與權利人簽訂書面的合同,并明確約定報酬等條款。民法典規(guī)定,平臺應對其獲得授權盡到合理提示和說明義務,否則對著作權人不公平,損害其利益,著作權人可主張該條款不成為合同內容。對于平臺,應該按照相關規(guī)定行事。
同時,有必要加強對此類案例的宣傳警示。事實上,不難發(fā)現,有的消費者并沒有認識到“消費者購物產生的消費評價等信息屬于消費者的創(chuàng)作內容,受法律保護”。一方面應當加強相關知識的普及;另一方面也要引導消費者受到侵害時依法維權,并積極抵制侵權現象。
編輯:林楠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