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周末》記者 王意天
《法治周末》實習生 李逸凡
新學期伊始,青少年紛紛背上書包返回校園,開啟了他們緊張忙碌的學業(yè)之旅。
近期,法治周末報社推出《百家法治講壇——開學法治第一課》系列專題,邀請法學界的知名嘉賓、一線法官和基層普法志愿者,為廣大青少年上好新學期的第一堂法治課,把法治的“種子”根植于同學們的心中。
中央民族大學法學院團委副書記孟慶超以幾個實際的案例,講述了校園普法對學生的重要性。
他指出,青少年是國家和社會的未來。青少年時期形成的法治觀念和社會責任感將影響其成年后的行為模式。加強青少年法治教育,培養(yǎng)其規(guī)則意識和責任擔當,有助于構(gòu)建和諧穩(wěn)定的社會環(huán)境。
摒棄“年紀小就有免罪金牌”錯誤認知
2017年,廣西壯族自治區(qū)龍勝各族自治縣人民法院公布一起未成年人犯尋釁滋事罪的案件。初中生林某為了給游戲充值,在網(wǎng)吧攔住低年級同學要錢,他覺得“小孩子搶點錢不算啥”,直到警察找上門才明白,尋釁滋事不會因為他未成年而被消除。最終林某被判刑。
在基層擁有多年普法經(jīng)驗的孟慶超介紹說,當前許多青少年存在“年紀小就有免罪金牌”的錯誤認知。實際上,我國刑法對刑事責任年齡有明確規(guī)定:已滿16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zhì)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值得注意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十一)》還規(guī)定,已滿十二周歲不滿十四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情節(jié)惡劣,經(jīng)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追訴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這一規(guī)定針對的是那些手段特別殘忍、后果特別嚴重的極端案件。這些法律規(guī)定表明,青少年必須樹立正確的法治觀念。
孟慶超提醒,除此之外,校園環(huán)境中一些看似微不足道的行為,可能暗含法律風險。有同學覺得拿同桌一塊橡皮、借別人的漫畫書不還,頂多算“淘氣”,卻不知道多次拿別人東西就可能構(gòu)成盜竊;也有同學在班級群里編其他同學的謠言、發(fā)布故意丑化他人的圖片,以為只是開玩笑,其實已經(jīng)觸碰了誹謗的法律邊界。盡管這些行為往往始于“覺得好玩”或“開玩笑”的心理,但法律評價關(guān)注的是行為后果而非動機。即便有些行為構(gòu)不成犯罪,但也須承擔民事責任。
法治教育不能走過場
孟慶超在某個中專學校參與法治班主任項目時,曾接觸到一個案件:有個學生僅因為覺得好玩,3次撬開電腦教室的門鎖盜竊電腦零件,最后被立案調(diào)查時,這個學生稱“就是想試試能不能打開”。然而,法律不會因為動機而寬恕其罪行。這位學生最后不僅要賠償學校損失,升學資格也受到了影響。
“違法犯罪往往不是突然發(fā)生的,而是從一次次小錯積累起來的,就像溫水煮青蛙,等意識到錯誤,為時已晚?!泵蠎c超說。
8月10日,黑龍江省綏化市發(fā)生了一起令人痛心的校園欺凌事件。視頻顯示,一名學生坐在角落,另兩名學生輪流對其踢踹,其中一名戴眼鏡的學生還3次掌摑該生。8月12日,當?shù)亟逃直硎旧媸聦W生均已找到,警方也介入處理。
孟慶超提醒說,如果學生在學校遇到有人故意找茬、被辱罵甚至被打,一定要記住三個關(guān)鍵點:首先,不要慌,盡量不和對方硬碰硬,避免受傷;其次,要留好證據(jù),聊天記錄、受傷的照片、事發(fā)時經(jīng)過的同學,這些都是保護自己的重要依據(jù);最后,必須馬上告訴老師或家長,必要時直接報警。沉默只會讓欺凌者更囂張,勇敢站出來才是對自己最好的保護。
家庭和學校在此類事件中,就像兩道堅固的防線。孟慶超提醒家長,真正的愛不是無條件縱容,當孩子第一次拿別人東西時、第一次說臟話時,及時糾正比事后補救有用得多。家長平時不妨和孩子一起看看法治新聞,用真實案例代替空洞說教,讓他們知道“什么不能做”比告訴他們“聽話”更有力量。同時,學校也不能把法治教育當成走過場,掛幾條標語、開一次講座遠遠不夠。老師要多留意學生的異常表現(xiàn),那些突然沉默的、身上帶傷的、總說“被人欺負”的孩子,可能正在經(jīng)歷家長不知道的困境。
讓學生知道網(wǎng)絡(luò)不是法外之地
網(wǎng)絡(luò)時代,法律邊界很容易被忽視。一些青少年覺得在網(wǎng)上罵人、編謠言沒人知道,卻忘了網(wǎng)絡(luò)不是法外之地。
2024年,安徽省合肥市警方巡查發(fā)現(xiàn),某學院學生李某某為博取流量,與另一學生胡某某合謀編造虛假劇本,在短視頻平臺發(fā)布聲稱“男朋友讓別的女生懷孕,找自己要錢打胎,還讓自己出去賣”等內(nèi)容,該視頻瀏覽量高達數(shù)十萬,造成較大范圍傳播。經(jīng)警方調(diào)查,二人對違法行為供認不諱,二人也最終被依法給予行政處罰。還有一些年輕人沉迷網(wǎng)絡(luò)賭博、幫陌生人轉(zhuǎn)賬換錢,以為“賺點零花錢”很容易,卻不知可能卷入洗錢犯罪。
“這些事告訴我們,手指在鍵盤上敲下的每一個字、點擊的每一次確認,都可能要承擔法律責任?!泵蠎c超說。
孟慶超認為,新學期是樹立法治觀念的關(guān)鍵時候。法律從來不是束縛自由的枷鎖,而是讓青少年安全成長的保障。就像交通規(guī)則保護我們在路上不受傷,法律也提醒著青少年在社會中不要因犯錯而失去前程。
“希望從今天起,我們都能多一分對法律的敬畏,多一分對行為的約束,讓青春真正在陽光下綻放?!泵蠎c超說。
編輯:王晨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