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丁國鋒 許瑤蕾 通訊員 李會朋 孟瑩
“檢察官的風險提示太及時了,現(xiàn)在騙子的騙術(shù)越來越高明,我們可得多留個心眼?!苯?,在江蘇省丹陽市人民檢察院的檢察官進村社開展以案釋法普法宣傳時,村民王大爺聽完案例后深有感觸地說。
王大爺口中的案例,是一起假“道士”行騙案。2023年1月,市民王某因女兒阿璇長期失眠、身體不適,多處求醫(yī)仍效果不佳。由于王某信佛,經(jīng)朋友介紹,她專程前往外省某道觀“拜菩薩”,期間偶遇該道觀義工張某。張某見王某出手大方,又常目睹香客為“做法事”不惜重金,便動了歪念。他自稱是觀內(nèi)道士,謊稱阿璇“身上有臟東西”、王某家中佛堂“不干凈”,只有花錢做“法事”才能讓阿璇康復。
這番說辭讓焦慮的王某深信不疑。2023年2月8日,張某按約定來到王某家中“做法事”,結(jié)束后開價16666元,王某當即微信轉(zhuǎn)賬支付?!熬尤粵]有還價,為了女兒出手這么闊綽,又特別迷信這一套,果然很好騙!”張某暗自竊喜。為進一步騙取信任、榨取錢財,他又虛構(gòu)了一位“道法高深的師公”,讓王某添加“師公”微信單獨聯(lián)系。而這個“師公”,則是張某本人假扮。
此后,張某一人分飾兩角,利用兩個微信號分別以“道士”和“師公”身份與王某周旋,先后編造“師公病危需籌款”“師公做法更靈驗”“供奉牌位消災”“放生積德”“驅(qū)除小人”等借口騙錢。他還謊稱金器對母女二人不利,騙走了王某和阿璇的金飾。
紙終究包不住火。2023年6月底,張某偶然發(fā)現(xiàn)張某與“師公”的微信收款賬戶為同一人,這才意識到被騙,隨即報警。截至案發(fā),張某共騙取母女二人人民幣及金飾共計26萬余元。
案件移送到丹陽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后,該院認為,張某通過迷信手段騙取他人財物,數(shù)額巨大,其行為已構(gòu)成詐騙罪。鑒于張某有自首、自愿認罪認罰、積極退贓退賠等情節(jié),2025年4月,該院以詐騙罪對其提起公訴,并提出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及罰金3萬元的量刑建議。法院經(jīng)審理全部采納檢察機關(guān)意見,作出上述判決。
檢察官提醒,廣大市民應破除迷信思想,增強防范意識。對于以“消災祈?!薄白龇ㄞD(zhuǎn)運”等名義索要錢財?shù)男袨椋瑒毡乇3志?,謹防上當受騙。遭遇類似情況應及時報警。
編輯:梁夢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