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潘從武 通訊員 韓晉 劉帆
近日,旅客張某將15個一次性打火機藏在內(nèi)褲里,被新疆庫爾勒梨城機場安檢員當場查獲。
8月29日,張某計劃從庫爾勒乘飛機前往蘭州。臨行前,同事們留下十幾個一次性打火機,張某覺得扔了可惜,便打算帶回老家使用。但他心里清楚,打火機不能帶上飛機,便動了歪心思。
張某躲進男廁所,將15個打火機放進塑料袋包裹起來,塞入內(nèi)褲,企圖蒙混過關(guān)。當安檢員對其進行檢查時,發(fā)現(xiàn)他舉止異常,隨后查出其藏匿的15個打火機,并立即報警。
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公安局機場分局民警趕到現(xiàn)場核查詢問后,張某對其藏匿打火機企圖登機的行為供認不諱。
民警介紹,打火機屬于航空運輸禁帶的易燃易爆物品,既不能隨身攜帶,也不能辦理托運。張某故意藏匿危險品欲乘機行為,不僅嚴重威脅飛行安全,還涉嫌違法,公安機關(guān)依法對張某作出罰款1000元的行政處罰。
民警提醒,乘坐民航航班時,旅客應(yīng)嚴格遵守航空安全法律法規(guī),切勿心存僥幸以身試法。
編輯:李紀平